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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義無反顧沒有對或錯,只有值不值得。
原來一點點,一點點感動的感覺,那就是愛情了。

昨天翻開高中時寫的小說,果然是個三分鐘熱度的人啦!
又只寫了2萬多個字,但其實我那時預計是寫十萬字啦!
結構和劇情都想好囉!
但就是太懶啦!
夢夢說我應該沒法寫完吧!
笑^^

我決定把它修改成3萬字就好~呵^^這樣我很快就能寫完啦!
這是什麼偷雞的心態啦!
不過真的很懷念當初想動筆的感覺呢!
先別說能不能寫到十萬字,若能先發展成五萬字就該偷笑了吧!
十年,當我再度提筆時,
原來這三千多個日子就過去了,
好快,快的讓你不知不覺的浪費生命,
是該下定決心 做自己想做的事啦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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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yu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